九廣鐵路
兩鐵合併
02/2004 | 政府要求兩鐵就合併商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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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06 | 九鐵發生嚴重的管治上的危機 |
04/2006 | 政府通過兩鐵合併方案,並就合併建議方案簽署諒解備忘錄 |
06/2007 | 立法會通過兩鐵合併條例 |
10/2007 | 地鐵股東在特別股東大會中通過合併方案 |
10/2007 | 九鐵債權人通過合併方案 |
10/2007 | 兩鐵合併條例刊憲 |
12/2007 | 兩鐵合併 |
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前,香港的主要鐵路服務是由兩家公司各自負責,一間是主要負責營運維港兩岸市區通勤服務的上市公司,地鐵公司;一間是主要負責營運連接新界與市區通勤服務,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
二零零四年二月,當時政府以善用資源及避免形成惡性競爭為理由,開始著手要求地鐵公司及九廣鐵路公司商討合併,並為香港鐵路整體計畫作出長遠的計劃。 當時,政府在收到研究報告後,並未向公眾交代對兩鐵合併的安排詳情。
兩鐵合併在其後兩年並未有任何消息之際,九鐵因多宗事故而引發一連串多層面的問題,而於二零零六年三月發生嚴重的管治上的危機。危機雖然在短時間來化解, 可惜今次危機亦令政府對兩鐵合併一事便得逼切起來。因此,在同年四月,政府旋即通過兩鐵合併方案,並就合併建議方案簽署諒解備忘錄,開始兩鐵合併安排。 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地鐵公司向九廣鐵路公司一次過支付四十二億五千萬港元,換取九廣鐵路網絡50年的服務經營權及購入部分九鐵公司的鐵路資產,並將公司中文 名稱改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簡稱港鐵。
在往後的一年裡,政府,政黨及兩鐵便不停為兩鐵合併的安排作出討論,這包括票務,服務及法例上的安排,直至二零零七年六月,立法會三讀通過兩鐵合併條例,為 兩鐵合併奠下重要的法律依據。其後,當地鐵股東於十月初在特別股東大會中通過合併方案,及十月中,九鐵債權人通過合併方案後,兩鐵合併條例於十月二十六日正式刊憲, 並在隨後數日公佈十二月二日為兩鐵合併條例的生效日期。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零晨一時十多分,隨著九廣東鐵尾班列車駛到尖東車站,這亦代表九廣鐵路的鐵路營運服務走進歷史。
合併之後
隨著合併的來臨,九廣東鐵旺角車站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即時易名為旺角東站,以免與觀塘/荃灣綫的旺角站混淆。
有關合併之後的歷史/事件,請參閱港鐵部份